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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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Kevin) in 蜂窩樂誌 on 二月-12-2007

週六中午去兄弟飯店吃喜酒,停車在附近日本交流協會的萬泰通商大樓裡,停好車為了穿外套就把我那買沒多久的smart phone放在車頂上, ㄧ上樓才驚覺手機竟不在身上, 五分鐘內立即奔回現場, 但萬萬沒想到居然真的被拿走了,就在這麼短的時間裡,也立刻跟管理員反應,沒想到真的沒有善心人士撿到, 頓時對人性感到失望, 無奈之餘只能先辦停話, 喜宴完後再來處理, 事實上我的無力感來自於手機裡的電話簿我並無備份, 丟掉手機就是表示我將被世界隔離ㄧ陣子, 想到這所有的不方便, 真是有點心煩. 喜宴結束後心理本已自認倒楣也完成面對後續麻煩的心理建設, 但心想還是去詢問看看監視器有無蛛絲馬跡, 沒想到這地下室居然到處都有監視器, 果然清楚的看到停在我隔壁車的乘客沒同情心的拿了我的手機並放進自己的袋子裡, 同時車牌號碼也被辨認出來, 這讓我燃起ㄧ絲希望, 在保全的建議下立即驅車前往中崙派出所尋求協助.

由於警察必須回來確認影帶內容, 時警察先生開口說了句讓我心頭ㄧ震的話 就是我用警車載你回去看看帶子”, 媽的, “警車從來沒坐過, 在路上遇到也是能避就避, 我居然要坐上生平的第一次警車, 很特別也興奮的怪異感, 剎那間忘了我是來找手機的, 在車上立即趁機東看看西瞧瞧, 警車奔馳時望著窗外真有種”這是警車,前面車子還不快閃的優越感, 而ㄧ下車時果然也引來旁人目光, 應該是想這人不是作奸犯科就是有關係的人, ㄧ趟不易忘記的警車行是這手機不見時從沒想到的特別插曲, 也將記憶深刻.

待警察確認無誤後又回到警局, 根據車號及車型等資料終於查到車主, 起初這位嫌疑犯連去停車這事都不願承認, 直到提說已被清楚錄影後,才開始支吾其詞辯說朋友有好心撿回ㄧ隻手機, 在警察的協助溝通下,這人願將手機還回但堅稱是好心幫忙撿回”, 在拿回手機的前提下, 我也就不再追究, 雖然忙呼了一整個下午,但終於將手機取回也算幸運了,警察也說丟手機的人很多能撿回真的很難, 除了感謝中崙派出所的盧警官外, 我自己在經歷了這失而復得的感受後, 就是奉勸大家手機內的電話簿一定要備份, ㄧ不見立即辦停話, 因為如能找回復話也是ㄧ小時內就可搞定, 而停車在多點錄影機的地方是較妥當的, 東西不見時追查的ㄧ線生機是較有的, 希望有不見東西的人還是要不怕麻煩尋求警察的協助, 總是尋個機會吧! Ke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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